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凯发k8一触即发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7-07 08:3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为促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文旅市场有序恢复,进一步提振行业信心,增强旅游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6月-12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安徽人游安徽”活动。各市围绕激励旅行社组团,叠加出台了旅游接待人次阶梯奖补、接待过夜团队奖补、包机奖励、门票减免等配套政策。现汇总发布如下:



一、2022年度省级旅行社奖补政策


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奖补,对2022年度全省排前100名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补。计划省级安排财政资金510万元。1-6名,每家旅行社奖补20万元;7-20名,每家旅行社奖补10万元;21-40名,每家旅行社奖补5万元;41-100名,每家旅行社奖补2.5万元。

旅行社组织接待省外过夜团队奖补,对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旅行社组织接待省外旅游团队来皖旅游过夜人天数进行排名,排前100名且达到2000人天以上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补。计划省级安排财政资金550万元。1-20名,每家旅行社奖补10万元;21-40名,每家旅行社奖补7.5万元;41-60名,每家旅行社奖补5万元;排61-100名,每家旅行社奖补2.5万元。




二、市级出台旅行社奖补政策





合肥市

1.一日游,游览2个及以上a级景区,月度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及以上的,按每人15元以内给予一次性奖补;

2.二日游,游览3个及以上a级景区,并在肥住宿1晚,月度累计人数达到500人及以上,按每人30元以内给予一次性奖补;

3.三日游及以上,游览4个及以上a级景区,并在肥住宿2晚及以上,月度累计人数达到300人及以上的,市按每人50元以内给予一次性奖补。

联系人:吴学年 0551-63509939



宿州市


1.团队游奖补:

一日游:游览3个及以上a级景区、重要旅游景点(不少于1个收费型),并在宿州境内安排1次用餐,月度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及以上的,按1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日游:游览3个及以上a级景区、重要旅游景点(不少于2个收费型),并在宿州城区安排1晚住宿,月度累计人数达到300人及以上的,按1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2.自驾游奖补:以自驾车方式成团(5辆车、15人以上)赴宿州开展一日游活动,游览3个及以上a级景区、重要旅游景点(不少于1个收费型),并在宿州境内安排1次用餐的,按6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3.研学游奖补:游览2个及以上国家、省、市有关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至少产生1次研学课程消费),月度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及以上的,按5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4.地接社奖补:宿州市各旅行社,积极参与地接活动,主动招徕市外客源的,累计年接待市外学生5000人及以上的按3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累计年接待一日游市外游客5000人及以上的,按5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累计年接待二日游、三日游市外游客3000人及以上的,按1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联系人:徐珂 0557-3027229



淮南市

组织游客到淮南旅游的旅行社,月度累计人数达到500人以上,奖励40元/人,季度累计人数达到1500人以上,奖励50元/人,年度累计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奖励60元/人。

联系人:李岭 0554-5361327



滁州市

1.新评定为全省“十强”旅行社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2.对新评定的省5a级、4a级、3a级服务质量诚信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3.旅游客源招徕奖励。对从滁州市外单次招徕地接30人以上旅游团队,在市内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a级以上收费景区或在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住宿的,实行地接奖励。其中,全年累计地接人数1000-2000人的,按40元/人奖励;2001-5000人的,按60元/人奖励;5001人及以上的,按80元/人奖励。

4.旅游专列奖励。对以专列形式,组织市外500人以上旅游团队来滁旅游,在市内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a级以上收费景区或在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住宿的,除一次性奖励3万元外,另按前款“旅游客源招徕奖励”纳入地接计算。该奖励资金每季度审核兑现一次。

联系人:刘春雷 0550-3216118



六安市


对旅行社承办的自驾游、推介会等宣传营销活动给予5-10万元奖补。

联系人:魏薇 0564-3379196



马鞍山市

2022年7月1日-11月30日,非本市游客成团的,并参加指定的“跟着课本游马鞍山”“美好乡村美食游”两条线路产品。一团一奖,30人(含30人)以上即成一团,每团奖励600元;30人以上,按每30人一团进行累计奖励。奖金总额50万,发完为止。

联系人:陶凌 0555-2337550



芜湖市

1.全省十强旅行社、新进入年度全国百强旅行社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

2.旅行社组织“芜湖人游芜湖”,招徕游客游览两个以上收费景点,年接待游客量达到1万人以上,奖励20元/人。

3.国内外市场推广“欢乐芜湖”旅游产品,招徕游客游览两个以上收费景点,住宿一晚以上,年接待境内游客量达到0.5万人以上,奖励30元/人;年接待境外游客量达到0.2万人以上,奖励50元/人。

4.组织 150人(含)以上旅游团队,高铁、动车形式来游览两个以上收费景点,住宿一晚奖励2万元;住宿两晚以上,奖励3万元。

5.组织(60人以上)旅游团队,国内旅游包机形式游览两个以上收费景点,住宿一晚,奖励4万元/架次;住宿两晚以上,奖励6万元/架次;组织国际旅游包机,奖励10万元/架次。

6.旅行社组织自驾车团队游览两个以上收费景点,一次性组织20辆车60 人(含)以上,住宿一晚,一次性奖励1万元;住宿两晚以上,一次性奖励2万元。一次性组织40 辆车100人(含)以上,住宿一晚一次性奖励3万元;住宿两晚以上一次性奖励4万元。

联系人:郭玉峰 0553-5018268



宣城市

1.单团16人以上的,每团实际住宿一晚给予1000元补助,住宿两晚补助2000元,每团补助上限2000元;单团30人以上的,每团实际住宿一晚给予2000元补助,住宿两晚给予4000元补助,每团补助上限4000元。

2.过夜旅游团队需在我市游览至少1个4a级及以上收费旅游景区或者2个3a级收费旅游景区(即申请住宿一晚补助,需在我市游览至少1个4a级及以上收费旅游景区或者2个3a级收费旅游景区;申请住宿两晚补助,在我市游览至少2个4a级及以上收费旅游景区或者4个3a级收费旅游景区)。

本次活动补助对象为:在宣城市依法注册的旅行社,含本市以外旅行社在宣城设立的分社。补助周期为2022年7月1日-2022年8月31日(以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申报的过夜旅游团队成团日期为准)。补助资金分配时,按申报的过夜旅游团队成团日期先后排序,成团日期在先的先安排,资金发放完毕(总补助资金人民币30万元)或活动期满即止。

联系人:苑强 0563-3021129  



铜陵市

1.铜陵对组团来铜(过夜)的本市旅行社,按每名游客30元/夜给予补助。

2.对吸引开通来铜“旅游大巴直通车(过夜)”的本市旅行社,当年接待100台次以上(30座以上),奖励200元/台次。

联系人:吴慧 0562-5880771



池州市

《2022年池州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中专门为旅行社设立了旅游市场接待奖、采风踩线考察奖、研学旅行产品奖、康养旅游线路奖、航空旅游奖、高铁旅游奖、游轮旅游奖、自驾车团队奖和旅游直通车奖等项目,最高奖补金额30万元。

联系人:陶丛微 0566-2088351



安庆市



潜山市

1.对市域范围内依法经营的旅行社在安庆市以外客源地城市设立分社,投入达到20万元以上且全年招徕不少于3000人以上的,给予10万元/年的补助。对旅行社招徕旅游团队来我市旅游,住宿一晚以上且购票游览1个以上收费景区,累计达到1000人、3000人和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元/人、10元/人和15元/人的补助。鼓励旅行社开通旅游直通车,全年招徕游客2000人以上,给予旅游线路10万元补助。(暂定2022年1月-2023年12月)

2.单次组织省外200人以上的旅游高铁团队,住宿一晚以上且购票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景点),给予5万元奖励,全年不超过600趟。一次性组织30辆车以上的自驾游团队,住宿一晚以上且购票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景点),给予最高1万元奖励。(暂定2022年1月-2023年12月)

3.对组织市外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团队购票游览市内1个以上收费景区(点),累计达到2000人以上,“一日游”给予5元/人补助,“二日游”给予10元/人补助。(暂定2022年1月-2023年12月)


太湖县

对组织县外团队游览我县2个以上3a级及以上景区并住宿1晚以上,累计达到1000人、2000人和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分别给予10元/人、15元/人和20元/人的补助。(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怀宁县

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怀宁县游览1个以上购买门票的景点并住宿1晚以上,游客年接待量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按10元/人次奖励,单个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围绕怀宁县戏由文化、诗歌文化、乡村旅游、研学旅行、新开发(或延伸)相对固定的旅游线路,年县外游客量达到2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给予5万元奖励。本条政策第一款和第二款不能重复享受。(2022年全年)

联系人:周传文 0556-5593383



黄山市

1.认真落实《关于加大助企纾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黄山市助企纾困“30条”),支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公务、工会、会展和职工疗休养等活动,旅行社可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并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费用清单作为费用报销依据。

2.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黄山市稳经济工作“40条”),组织旅行社赴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客源地区城市开展点对点旅游推介活动;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2022年新入规的新开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营收规模及增速达到一定要求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组织境内外旅游者以包机(非定期航线航班)形式来黄山市旅游,且游客在黄停留1晚(含)以上的,每班给予组织包机的旅游企业相应数额奖励。(具体奖励细则参见《黄山市旅游包机奖励办法》)

联系人:夏彦 0559-251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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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责编:释戒明

丨审核:马   峰

丨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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